党群建设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7-14 00:00 浏览次数:1571次
市直机关党员干部:
当前,全市上下正如火如荼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市委、市政府的号召,立足岗位,建功立业,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打头阵、当先锋、作表率。在此,我们倡议:
一、鼎力支持,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员。文明从脚下起步,创建从你我做起。各单位要开展文明创建承诺践诺活动,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做文明的倡导者、传播者和践行者。党员干部要关心创建、宣传创建,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平台,转发推送文明城市创建常识、文明创建活动、文明言行规范等内容,提高身边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、支持率和参与率,营造人人关心创建的良好氛围。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、率先垂范,自觉摒弃不文明习惯、抵制不文明陋习,自觉倡导文明新风,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创建。
二、积极行动,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践行者。文明见于细节,文明贵在坚持。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,清洁环境,巩固疫情防控成果;要积极参与联系社区、包保路段创建活动,促进社区小区创建提档升级;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,带头践行文明交通“一拆除、二佩戴、三严禁、四倡导”创建行动;要带头参加“文明交通志愿岗”“在职党员进社区”“学雷锋志愿服务”等活动,打造党员干部志愿服务品牌,让文明创建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。
三、主动作为,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监督员。文明城市人人共创,文明成果人人共享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创建标准,留心周边环境,善于发现问题,积极建言献策,形成人人参与、个个出力的良好格局。要勤于劝导、主动监督,及时阻止各类脏乱差现象和不文明行为,勇于制止损害公共卫生和市政设施的行为,形成人人参与创建、个个维护形象的生动局面。
一个支部,就是一座堡垒;一名党员,就是一面旗帜。池城是我家,创建靠大家。党员干部们,让我们从现在做起、从自我做起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,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加快建设“三优池州”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。
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创文明城市、共享文明成果!
池州市直机关工委 池州市文明办
2020年7月13日